現在的我會覺得在人生的各個層面擁有自由就是幸福。不過人生很多事,是一但起了頭,就無法輕易說暫停或中止。結了婚,不能輕易離婚;生了孩子,不能在他哭鬧時塞回肚子裡。

 

當工作可以不必只是為了賺取一份賴以為生的薪水,可以想工作就工作,想休息就休息該有多好。當跟情人在一起時,開心就聚在一起,覺得有點膩或是煩的時候,可以一個人獨處,也不用擔心對方會不滿。有了小孩以後,想要愛他就好好照顧baby,覺得他很吵很煩的時候,就丟給保母照顧。我覺得這樣的人生真是太棒了,不過要做到這樣,好像必須倚靠大量的金錢才能夠做到,大概只有貴婦才有選擇權,一般的人就只能在不好的時候選擇忍耐。

 

不過後來想想,我有這樣的想法其實挺自私的,因為我只要好的那一面,不要不好的那一面。神對我們的愛是完全的接納,即便我們是那麼不完全,上帝也還是愛我們。而我卻只想要在人和事都一切順利時才想要愛它,或許學習在事情不是那麼順利時,還願意忍耐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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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ceful1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