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看了一次半生緣,我想大家都會比較同情曼楨吧,然而,我卻是覺得曼璐才是值得同情的那一個。

 

為了撐起那個貧窮的家,曼璐犧牲了自己去當舞女,賺取的金錢全都拿來養那一家老小,供曼楨求學,於是曼楨成為受過高等教育,可以做文職的女職員,無論是氣質或學識都遠勝過當舞女的姊姊,而兩姊妹相比較之下,大家都愛曼楨。

 

曼璐那猥瑣的丈夫,曼楨對他而言是另外一個層級的人,是有文化受過教育的人,不像他和曼璐是大老粗,所以得到征服曼楨,等於他克服突破自己的自卑感,曼楨對他而言是女神,是遙遠而又迷人的存在。曼璐的青梅竹馬張豫瑾也愛曼楨,他嫌棄了自己原本所愛的曼璐出身不好,配不上他這個小城醫生,而受過教育的曼楨,剛好配的上他的身分地位,所以當張豫瑾跟曼楨求愛時,對曼璐而言是多麼大的打擊和羞辱,她一直以為張豫瑾會懂,會憐惜她的犧牲,然而張豫瑾沒有,他看到的只是一個氣質比較好的女人,壓根沒想過這個女人之所以氣質較好,是因為曼璐犧牲自己讓妹妹去念書的緣故。

 

整部書裡,我看到的是曼楨不斷的剝奪曼璐,從得到資源受教育,到曼璐的兩個男人,曼楨都毫不留情的奪去了。雖非是故意,但她的確是搶走了曼璐所有的。我從來都無法喜歡曼楨這個角色,無論張愛玲把她塑造的有多無辜、有多楚楚可憐,我看到的是,曼楨就是一個吸血鬼,她吸取自己姊姊的血,讓自己成為那個較好條件的人,沒有太多的感謝,只有理所當然的得到,她的姊姊有十足的理由恨她,甚至曼璐會對曼楨做出軟禁、讓她成為禁臠,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。一個女人是無法容忍另外一個女人侵門踏戶的,即便是自己的姊妹也一樣。曼璐心中唯一珍視的,曼楨都輕而易舉的奪走了,這怎麼能教人不妒恨,心中唯一寶貴的,卻被自己的妹妹踐踏,更何況這個妹妹能有今天的一切,都是靠這個做姊姊的犧牲自己得來的。

 

我討厭曼楨的這個角色,我並不覺得她值得同情,她是一個剝奪者,而我能夠感覺到那被剝奪者的痛苦,雖然曼璐將那痛苦轉做可怕的行為,可是我覺得情有可原,有什麼理由可以指責一個一無所有的人,連僅存的一點珍貴的愛和一點尊嚴都被毫不留情的剝奪走,而那個人還是自己犧牲青春、婚姻、愛情換來的妹妹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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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外話的分隔線

在我們家的小孩中,我跟我二姊一直都是乞丐,我們必須伺候像女王一樣的大姊。我跟我二姊從小就沒有資源,因為我們所有的資源都被剝奪挪去給大姊用,只有她有學過各式各樣的才藝,從作文、珠算、音樂、舞蹈到書法都學過,而我跟我二姊則是什麼都沒學。當她拿著家裡僅有的存款去美國念書,而我卻必須打很多份工,維持自己的生活,如果她去美國真是去念書也就算了,偏偏只是因為男友要去美國念書,所以她也隨便申請一間在男友附近的學校就讀,當我媽拿著她的老本供她念書的時候,她卻是一直打電話回國要錢,結果卻是把所有的錢拿去買名牌。她用名牌把自己妝點起來,每個人都看到她漂亮時髦的樣子,而眾人只會因為她美麗的外貌被吸引,又有誰知道她寧可不顧兩個妹妹還在念書,用我媽唯一的一點老本,卻自私的拿所有的錢都拿去買名牌呢。當我們在斤斤計較一把蔬菜是12元還是15元時,她卻可以一套一萬多塊的內衣,一買就是幾十套,她可曾想過在臺灣的我們是怎麼在過生活的呢?

 

我真的不曉得是為了什麼原因,我的父母可以偏心到如此的程度,從小她要什麼就有什麼,而我們則是什麼都沒有。她從來不會挨打,只要姊妹之間吵架,不管誰對誰錯,挨揍的永遠是我跟二姊。而父母的嬌寵,則是讓她成為虛榮又自私的人,我永遠都記得,她可以把我的衣服全都從衣櫃裡丟出來裝進垃圾袋裡,要我把衣櫃讓給她用,因為她的衣服是好衣服,需要衣櫃,而我的是便宜的衣服,不需要衣櫃,裝在塑膠袋裡就可以了。從小到大其他諸如此類蠻橫自私的事情不勝枚舉,而我們卻都只能接受。

 

在我眼裡,她就是曼楨,擁有一切卻還要剝奪別人的,就連那僅有一點的,她也要剝奪。或許正因為這個緣故,當我看這本書時,我格外的氣憤,因為我能了解那被剝奪者內心的不平衡,和那剝奪者的趾高氣昂。我已經很久沒想起這些事了,可是今晚卻因為《半生緣》而激起了那些很不好的回憶和感受,雖然已經是成人了,那從小到大累積的不平,卻不知道該怎麼消化掉。如果以後我有小孩,我絕不會讓他們受到跟我一樣的對待,雖然也許無法做到完全公平,可是絕不會用剝削其他孩子,來成就自己較喜愛的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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