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我當了名偵探,試圖查出一些東西.可是今天突然覺得自己的行為很可笑,我這樣做是為了證明些什麼嗎?證明有人會想念我嗎?終究我不會知道答案.

我多希望我對誰是很重要的,或是有誰很需要我的;我希望你會想念我,就像我會想念你一樣,可是我不允許自己有這樣的念頭,畢竟你表現出來的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.

貪心是會讓人失去理智的,把自己逼的很煩,就像你說的眼見為憑,我見到的就是什麼都沒有,所以就這樣吧,繼續放到爛,反正我的心已經爛了,它已經失去很多感覺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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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ceful1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